求贤纳新|北京服装学院人工智能与创新设计学院2026年人才招聘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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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服装学院是一所拥有深厚家国情怀和鲜明办学特色的时尚高校。学校前身是1959年2月创建的北京纺织工学院,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,1987年2月,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,是我国第一所公办服装高校。1998年,学校划归北京市管理,2019年由理工院校变更为艺术院校,2020年按照北京市属高校分类办学发展政策明确为高水平特色型大学。学校秉承“与美同行”校训精神,围绕服装服饰,以设计学为龙头,在服装服饰文化、服装服饰传承与创新设计、服装新材料和高性能服装、产品与数字化媒体设计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及应用形成了独特优势,逐步形成了“以艺为主,服装引领,艺工融合”的办学特色,确立了“立足新时代,彰显中国美”的时尚教育理念,坚定了“为人民美好生活努力奋斗”的发展共识。

紧密围绕国家需要、首都发展、产业变革,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3月成立人工智能与创新设计学院。学院旨在充分发挥人才优势、技术优势和产学研一体化平台优势,聚焦人工智能与时尚设计的深度融合,培养兼具时尚美学与人工智能素养的复合型人才,探索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的北服新范式,构建新工科交叉融合的新优势,满足纺织服装产业、时尚产业优化升级和系统性跃升的发展需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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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北京市和学校文件精神和要求,人工智能与创新设计学院2026年人才招聘公告如下:


人才类别


1. 高层次人才岗位

2. 教师岗位


招聘计划


1. 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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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服装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.xlsx


2. 教师岗位需求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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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北京服装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.xlsx


应聘基本条件


1. 高层次人才岗位

  1. 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  2. 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恪守工作纪律,身心健康。

  3.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敬业、奉献和团队精神,实事求是,踏实肯干。

  4. 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、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。

  5. 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及以下(1980年2月及以后出生),应聘正高级岗位年龄原则上为50周岁及以下(1975年2月及以后出生),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。

  6. 应聘者不得申报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,回避关系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。

  7.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: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、党纪政纪处分的,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,曾有学术不端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,经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,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。


2. 教师岗位

  1. 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  2. 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恪守工作纪律,身心健康。

  3.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敬业、奉献和团队精神,实事求是,踏实肯干。

  4. 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、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。

  5. 应届毕业生,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(不含委培生、定向生)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,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,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(2025年、2026年)的高校毕业生,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(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)毕业生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要求。原则上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9月1日前入职报到。

  6. 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符合北京市落户要求。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、入职前取得博士后证书、办结出站手续,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。社会人员须满足户口、档案在京或符合外埠人才引进条件。原则上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内通过落户审批并入职报到,其中户口、档案在京的社会人员应于2026年9月1日前入职报到。

  7.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(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)。

  8. 应聘者不得申报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,回避关系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。

  9.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: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、党纪政纪处分的,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,曾有学术不端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,经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,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。


招聘程序


1. 高层次人才岗位

  1. 资格审查。学校依据招聘岗位条件,对应聘者在招聘系统中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简历进行资格审查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不正确,从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。

  2. 学院推荐。学院组织面试,对应聘者的学术潜力、科研水平、业务能力和作用发挥等进行评价,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照不高于1:2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参加校级审议。

  3. 准入查询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入查询。 

  4. 学校评议。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试、专家评审和面试工作。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、学院推荐的申报人进行评议,确定推荐拟聘人选。

  5. 确定人选。经院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拟聘人选。

  6. 身体检查。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
  7. 阅档复查。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,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及考察。

  8. 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。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,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,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,公示期7个工作日。

  9. 签订合同,办理相关手续。


2. 教师岗位

  1. 资格审查。学校依据招聘岗位条件,对应聘者在招聘系统中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简历进行资格审查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不正确,从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。

  2. 初选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,向指定邮箱提交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,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应聘。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应聘者提交的陈述视频等材料开展初选工作。初选成绩采用百分制,合格线为60分,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进入下一环节。视频内容涵盖专业背景、研究方向、学术经历、工作经历、特长爱好、岗位认知、应聘优势等方面,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。

  3. 初试。招聘小组采取笔试、面试、试讲、能力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打分。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,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: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(若实际结果不足1:3的,以实际人数为准)。 

  4. 准入查询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入查询。

  5. 学校复试。学校统一组织笔试、心理测试、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,笔试围绕岗位需求,突出行业、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;笔试、心理测试结束后,进行面试答辩。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、心理测试、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排名,在核定的招聘岗位内确定拟聘人员。

  6. 身体检查。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
  7. 阅档复查。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,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及考察。

  8. 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。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,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,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,公示期7个工作日。

  9. 签订合同,办理相关手续。


报名时间及办法


1. 高层次人才岗位

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(网址:zhaopin.bift.edu.cn)录入个人信息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
报名截止日期:

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。


2. 教师岗位

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(网址:zhaopin.bift.edu.cn)录入个人信息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同时填写《北京服装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2)并上传至招聘系统中。

附件2-北京服装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教师岗位.xlsx

报名截止日期:

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。


其他说明


1.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,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、真实、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、证件等相关材料。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应聘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
2.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,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,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,取消资格。

3. 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,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,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,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
联系方式
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

邮编:100029

联系电话:010—64288198;010-64288355

联系人:张老师、高老师